深文工作丨深文普法小知識(第九期)
來源: 瀏覽數:21 發布時間:2021/12/6 9:31:55
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,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成果,廣泛凝聚思想認識,充分展示遵義市紅色城市、法治城市的良好形象,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,根據遵義市司法局、市法宣辦《關于印發2021年遵義市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法治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遵法宣辦通〔2021〕11號)工作要求,集團梳理了民法典 · 物權編法律知識問答供大家學習,進一步強化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的理解。
我國民法典 · 物權編一共分為五個分編(通則、所有權、用益物權、擔保物權、占有),共計257條,在民法典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今天學習民法典 · 物權編的相關重要法律知識。
25.設立居住權,當事人需要簽訂合同嗎?
答: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規定:設立居住權,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。
26.居住權合同包括哪些條款 ?
答: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規定: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:(1)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;(2)住宅的位置;(3)居住的條件和要求;(4)居住權期限;(5)解決爭議的方法。
27.擔保物權消滅的情形有哪些?
答: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擔保物權消滅:(1)主債權消滅;(2)擔保物權實現;(3)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;(4)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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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風險控制部
編輯:李 爽
一審:王忠樞 李 爽
二核:吳友莉
三審:李 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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